俗语说:“不怕别人看不起,就怕自己没志气。”人须自重,尔后为他人所重。应
该让人在你的行为中看到你堂堂正正的人格。当然,自重并不仅在于不自卑,也在于不
要在行为表现中沾污甚至丧失人格。在今天的社会条件下,复杂的生活方式,不正当的
引诱,金钱物质的刺激都可能使这种事情发生。不能自重的人有的也许会以为他为个人
赢得了许多东西,但他却丢掉了最根本的,那就是他自己!说到行为的分寸,我们大家
的体会就更多了。真理哪怕是只超过一小步,便是谬误!在表现自己的身份感而与他人
交往时,有许多事情是极微妙和细腻的。缺乏节制的行为常是因小失大的开始。
朋友,也许你认为自己已属于成熟的一群,这些内容对你来说显得太有些老生常谈。
但有一点还是我们无论怎样都必须记取的:个人的行为身份感只有在生活的实际锻炼中
获得。而且,随着我们各种社会角色的深入展开,行为的身份感必将更深更多更准确地
被把握——这种锻炼是一种常绿常新,永无止境的过程。
尽管我们都从前人那里知道,生活中充满着坎坷艰难,但还是那样热切地渴望着投
身进去,以主人公的形象投身进去,因为那里毕竟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据说在国外,人们定18岁或20岁为“社交年龄”。每年,人们总要为到达这一年龄
的青年人举行盛大的集会,祝贺并欢迎他步入社交界。在我们的国家,虽然没有这样的
明文规定,但人们的观念是一样的——20岁,一切更美好也更复杂的东西将在你面前展
开!如果说这的确是值得祝贺的,我想这应当是在说,更加广泛和大量的社会交往,不
仅是年龄增长的必然,而且预示着青年们的人生将在这种交往中揭开一页新的篇章。
人在一年中所经历的交往种类和交往形式几乎是难以计数的。但对于青年人的自我
行为管理来说,有必要做一点儿粗略的统计分析。
如果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开始算起,那么你最早具有的是与你母、兄弟姐妹之间的血
缘关系,因为家庭毕竟是你亲历的第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并且一生都会对你产生影响,
所以虽说与生俱来,但仍是第一种相当主要的社会关系。在托儿所、在小学校,或许你
和周围孩子以及阿姨、老师的关系,只是感性的和缺乏个人意志的,但这也是你周围最
初的社会关系形态。而一旦进入青年期,或者是“步入社交界”,各种关系将纷纷而至:
其实这很正常,因为社会本身就是由各种人与人的关系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