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控制计算机操作规程
(1)启动计算机应先启动不间断电源,再启动显示器和打印机,最后启动主机。
(2)当显示器上出现画面后不要马上进行操作,要等待系统对现场的报警全部接收后,即报警个数不在增加时方可进行操作。
(3)要对现场设备进行控制时,应确定“近控”、“远控”转换开关在远程控制位置。
(4)对计算机进行操作时,不要在画面弹出过程中急于按键。应尽量避免在硬盘工作指示灯闪烁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以免损坏软件。
(5)在使用打印机记录报警信息的情况下应保证打印机不缺纸。计算机在正常工作时是连续运行的,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关机。
(6)当供电系统出现故障或厂区停电时,应按关机步骤进行正确操作,先关主机,再关其它电源,最后应关掉不间断电源的开关。
(7)当发现某些工艺参数以超过允许值,仪表不能反映工作情况时,运行人员需立即通知综合办公室,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8)当发现某些机电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有责任及时将情况通知现场有关人员。
(9)运行执行人员不允许随便挪动主机及相关设备,不允许执行非权利范围的操作,避免将整个系统造成损坏。
(10)保证室内良好安静的环境,请勿堆放杂物,保持室内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