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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的意见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科技人员 发布时间:2011/9/13 阅读:397

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委

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的意见(节选)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八日

    二、科技人员业余兼职可以由本单位安排,也可以由技术市场中介机构或者科技人员根据技术市场的情况,特别是广大乡镇企业的需要自行联系。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以决定科技人员暂不兼职:

    (一)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或者不积极承担本单位分配的任务的;

    (二)担负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密,从事兼职活动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

    (三)承担国家科技攻关或者本单位重要任务,在此期间兼职可能影响完成国家计划和本单位任务的;

    (四)因与兼职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情形,应当回避在该单位兼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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