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种类
第四条:公司公文主要种类有: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通知:适用于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转发上级机关公文。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事项。
(六)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示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九)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民政部和议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