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职责:
1. 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局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 会签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 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拨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局联合签署后执行;
4. 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 编制公司工资、资金、福利方案和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6.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 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 对各级财会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付执行;
9. 负责搞好全系统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 签署下属公司、企业100万元以下的贷款担保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