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劳资关系管理人
通过下属管理人和主管人,计划、组织、指导和管理某一工业、商业或其他组织的劳资关系业务。
运用劳资关系方面的专门知识,贯彻、配合和参与制定有关作业分类、工资与薪金管理、工作条件、劳工关系以及其他产业关系问题的政策。与工人代表协商解决雇主与雇员关系方面的问题。参与资方和劳方集体谈判或者向公司代表提出建议。与工会代表、国家及省政府官员保持有效的工作关系。在解释和管理劳资协议及劳动政策方面,向其他部门管理人提供建议,给予帮助。
可配合人事管理业务,例如:招收、测验、挑选、安置、提升、培训等。可在产业仲裁法庭或劳动法庭上代表企业。可管理劳资关系工作中的某一具体方面。并给予相应的称谓,如:雇员关系管理人、工资和薪金管理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