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目录 管理咨询 标语展示 挂图展示 安全大全 框架装裱 标语列表 网上订单 最新动态 标语大全 发货公告 网站首页
 
管理首页 品质质量 人力资源 其它类别 生产管理 企业文化 管理知识 所有文章
法律工作制度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法律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1/12/2 阅读:323

法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使公司的行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要求,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专职法律人员,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下负责整个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法律工作,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和下属企业的涉及法律的业务工作。

第三条 法律人员在公司对外有关合资合作公司的企业章程的规定范围内指导、监督相关合资合作公司中涉及法律的工作。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 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指示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参与制定与法律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五条 代理公司参与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纠纷的诉讼、调解和仲裁等活动。

第六条 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活动;

1 根据指示或需要,直接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

2 草拟、审查、修改公司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 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参与公司的有关收购、参股、兼并等资产运作活动。

第八条 参与处理公司与工商、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的其他有关涉及法律的事务。

第九条 在公司内部开展法律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员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公司整体的法律素质。

第十条 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公司内部各种违法乱纪案件。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十一条 预防为主的原则  防患于未然,防止违法事件的发生,发现问题则及时处理,尽量减少争议和纠纷。

第十二条 指导为主的原则  除需直接自行办理的工作外,对其他部门的工作以提供法律意见为主,不代办包办。

第十三条 法制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保守秘密原则  对工作中涉及的公司机密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 合法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在合法基础上,针对公司工作中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效力范围包括公司本部、下属企业和相关合资合作公司。 

 

 
 

      欢迎您发表自己的评论。您的评论将被网络上成千上万的读者所共享,我们将对您的慷慨深表感谢。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站发表读者评论,并不代表我们赞同或者支持读者的观点。我们的立场仅限于传播更多读者感兴趣的信息。

友情链接申请〉|||||| 更多..........
24小时客服电话:「广东:13922515848」  「0769-82286226」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莲花E区 邮编:523850
Copyright@2005-2008 东莞市锐谷网络贸易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南方企业文化宣传网 粤ICP备080122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