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与和交流
1.基本要求
小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协商与交流机制,确保员工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权利,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健康活动,为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提供支持,规范员工参与行为和信息交流,尤其与其它相关方(如分承包方人员、供货方、现场其它作业人员等)进行协商和交流。
2.协商和交流实施
小企业应在企业内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并制定文件化的信息交流计划,确保员工有权参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和信息畅通。为维护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权利,企业应保证员工参与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决策。小企业的信息交流渠道可采用公告牌、各种例会以及简短汇报、培训、新员工入场安全技术教育等任何书面或口头交流的形式。协商交流的内容包括与职业安全健康有关的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