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长?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贸委第36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贸委第36号令)》生效以前就已经获得了经营许可证,是否还需要重新办理?
需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贸委第36号令)》第二十五条规定:本办法生效之前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本办法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办理经营许可证。逾期不办理的,不得继续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