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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井下作业安全知识-乘坐罐笼和人车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安全知识 发布时间:2011/12/16 阅读:2434
乘坐罐笼和人车

  罐笼是运送人员上下井和提升矿石、材料、设备的专用设备,是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人员安全出入井的关键设备。井下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上下井人员乘坐罐笼,都要遵守有关规定或把罐工的指挥,按顺序上下,不得拥挤和打闹。无论任何时候,没有得到井口管理人员或把罐工的许可,不准进出罐笼,尤其是发出了升降信号以后,或者罐笼没有停稳之前,千万不要争抢上下。每罐不得超员运行。

  2.进入罐笼后,必须关好罐门或罐帘,人要站立稳当,两腿稍弯曲,手要握住扶手。不要把头和手脚或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外面去,不要在罐笼内互相打闹,更不准向井筒内抛扔任何东西,否则容易造成事故。

  3.严禁人和物料或矿车同乘一层罐笼。在装有爆破材料的罐笼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行。

  4.井下不得乘坐非乘人车辆,严禁乘箕斗,矿车等非载人工具上下井。

  5.乘车时,必须听从司乘人员的指挥,上下车不要拥挤。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人体及所带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也不可碰架空线,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6.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

  7.严禁在机车头上或任何两节车厢之间搭乘,严禁超员乘坐,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8.发现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9.在井下长距离平峒或巷道乘坐人车时,严禁探头外观。一旦人车掉道不得乱跳出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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