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中安全设施、安全条件。
2、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中的安全工作。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4、查找安全隐患。
检查方式
1许可后的监管,主要是属地化管理。原则上由各区市县安监局实施跟踪检查,监督二处组织协调和监查。
2、监督二处负责专项检查和市属及市属以上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
检查方法
1、通知受检单位准备接受检查。
2、检查人员两人(或两人以上)持执法证现场检查。
3、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检查记录
1、检查人员按相关规定的要求做好检查记录。
2、检查人员和受检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3、检查人员应做好检查日记。
问题处理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出责令限期整改、吊销经营许可证。
2、对违法违规的问题应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3、对处理后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
存档
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