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组织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保证,是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1、建筑施工单位、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1)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
3)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少且规模较小,应设置兼职安全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3、管理机构的基本形式
(二)管理机构的活动内容及要求
1、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
2、研究、分析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3、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组织处理企业的工伤事故。
6、将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落到实处。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8、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场所的监控与整改工作。
(三)必备资料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成图。
2、机构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3、机构例会制度。
4、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