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实现其目标。方案应包含形成文件的:
a) 为实现目标所赋予组织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b) 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应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应针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4.4 实施和运行
4.4.1 结构和职责
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予以沟通,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组织应在最高管理者中指定一名成员 (如:在某大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 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执行各项要求。
管理者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组织的管理者代表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 确保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b) 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该表明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4.2 培训、意识和能力
对于其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和(或)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能力作出适当的规定。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意识到:
一 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一 在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效益;
一 在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见4.4.7)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一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
一 职责、能力及文化程度;
一 风险。
4.4.3 协商和沟通
组织应具有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沟通。
组织应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员工应:
一 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
一 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一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
一 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员工代表和和指定的管理者代表 (见4.4.1)。
4.4.4 文件
组织应以适当的媒介(如:纸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a) 描述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
b) 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注:重要的事,按有效性和效率要求使文件数量尽可能少。
4.4.5 文件和资料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确保:
a) 文件和资料易于查找;
b) 对文件和资料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受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c) 凡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d) 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 对出于法规和 (或) 保留信息的需要而保存的档案文件和资料予以适当标识。
4.4.6 运行控制
组织应识别与所认定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的运行和活动。组织应针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进行策划,通过以下方式确保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执行:
a) 对于因缺乏形成文件的程序而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
b)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 对于组织所购买和 (或) 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识别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建立并保持程序,并将有关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合同方。
d) 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于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考虑与人的能力相适应,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以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作出响应,以便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
组织应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尤其是在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如果可行,组织还应定期测试这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