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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厂区-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得登高作业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化工企业厂区 发布时间:2012/7/15 阅读:925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得登高作业

    我国规定一般离地2m以上属高处作业,栓好安全带,一旦有坠落发生,可保护作业者生命安全。脚手架、跳板是登高作业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它牢固与否,对高空作业安全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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