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港航规章的不出航;
(2)不适航或者不适拖的不出航;
(3)发生交通事故后手续未清不出航;
(4)未向主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交付应承担的费用,也未提供适当的担保的不出航;
(5)有妨碍交通安全的情况不出航。
反“三超”
超速、超载、超时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