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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消防 发布时间:2013/7/16 阅读:480

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为表彰先进、惩处违章,强化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三、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全年无火灾事故,积极参与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出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的;

3、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定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工作,事迹突出的。

4、积极扑灭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1、在一年内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火灾事故的,除取消该部门评先资格外,还要对责任人给予处理。对造成火灾事故的当事人,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2、对故意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以及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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